日課選擇之法,無非是根據山家之地利和值事人之人和,再去考慮天時而矣。
天時者,年、月、日、時是也,也就是說要去尋找最為有利於山與人的天時,而天時的表達方法是四柱。
擇日學上的四柱就是我們所講的日課。
日課之中,以年柱為君,月為相,日為司,時為吏者。根據造命擇吉的“補龍、扶山、相主”三大原則,
使所選的四柱幹支純粹,合成格局,使君相德合,司吏守法,這是天時擇吉之法也。
年為君主,所以擇選之課的其余三柱切忌沖動太歲,有誰想在“太歲頭上動土”呢。
月為相輔, 管治之方即環境,要選其當旺得令之時,以補龍扶龍山,又能相主命的月份,
一般情況下,必須選擇龍、山、主命旺相之月,又如因特殊情況需制煞豎(修)造和安葬等用事的,
一定要選用大兇的休囚之月和或是制化後可權用。
日為郡長縣令也稱司命,年、月君臣之“施德綱領”是要靠日、時的承領、宣化和使用。
即是說,年、月上頭(級)的“路線”再正確,還是靠日、時來“貫徹”執行,日之吉兇。
比起年月來說尤其受到人們的“關註”,所以要以日干為主,日支為輔,所選之日幹必須要旺相,切忌休囚元氣。
日支要選取與月建相生、相合,不犯沖刑則吉。
時辰是為日子服務的,即助手,因此,不能拋開日子而盲目選用,時辰的選取有如下兩種方法:
一是選取與日的幹支同類五行幹支;二是選取日幹的祿馬貴人為時辰。
至於日辰上的神煞吉兇就不必去過於拘泥,只要其幹支與日柱的幹支同類或是日幹的祿馬貴人時就算是合格的時辰,
不必因時辰的神煞吉兇去影響日課的整體作用,從而錯過吉日的選用。當然,能選擇一個時辰既是日柱幹支的同類
和日柱的祿馬貴人,又是大吉神臨時,定是一個純這又純的大吉之課。
總之,四柱的選擇,切忌地支相沖。沖太歲為大兇之課,沖龍神、沖山(神)、沖值事者(尤其是事主主命),與屬大兇之課。
所以,可以把運用“補龍、扶山、相主”去選擇出來的日課稱之為五行課的“體”再“追加”年、月、日、時之紫白吉星照臨山向,又得四柱祿、馬、貴人到山到向的日課稱之為五行課的“用”。
如果能“體用”兼顧,乃為上上吉之課。